“太感谢大家了,我和老伴年纪大了,腿脚不方便又时常不在家居住,多亏了检察官、法官、律师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,既帮助我们用最少的成本解决了漏水问题,又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,避免了很多麻烦。”马女士感慨地说。
马女士和李先生分别是金凤区某社区一栋楼8楼和7楼的住户。4月初,李先生家的厨房天花板漏水,怀疑是8楼管道损坏所致,因8楼住户经常不在家居住,他便通过物业公司联系8楼住户查看漏水点。物业公司查看后找到漏水原因是8楼总管接缝处管箍脱落渗水,需要打开8楼住户天花板对管箍进行更换。
虽然漏水点找到了,但在调解过程中,检察官发现马女士、李先生及物业公司对责任承担各有顾虑。李先生认为,自家是受害者,不管是主管道问题还是其他问题,物业公司及8楼住户应负责解决;马女士表示其经常不在家居住,漏水也造成自家家具损坏,愿意配合解决李先生家的漏水问题,但维修费应由物业公司负责;物业公司表示漏水的管道系业主共用室内管道,维修费应由业主自行负责。
本着“和为贵”的原则,检察官一边安抚各方情绪,一边从法理与情理角度出发,为邻里双方明法析理,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。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,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初步确定修复方案,邻里关系得以缓和。
用非诉讼的方式解决诉讼问题,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“家门口”。“三官一师一员”下基层工作开展以来,金凤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创新信访矛盾化解模式,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、工作下沉,做好风险防控、矛盾化解、法治宣传进社区等工作,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。(首席记者 王潇翊)